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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索 引 号  971045726/mssrmzf/2023-00006  发布机构  眉山市人民政府  公开日期  2023-02-28
 文  号  眉府函〔2023〕16号  公文种类  批复
 成文日期  2023-02-27  有效性  有效

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23年第1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

眉府函〔202316


东坡区人民政府:

你区《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》(眉东府〔202311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。

一、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

二、同意秦家镇大佛村13组;思蒙镇黄家社区1组;松江镇丁塘村3组;修文镇罗营村67组,大轮村10组;永寿镇报恩村56农村集体农用地1.2672公顷(其中: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.6760公顷、园地0.1834公顷、林地0.1353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2725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,使用东坡区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。

三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。

此复。


眉山市人民政府

20232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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