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 | 971045726/mssrmzf/2023-00006 | 发布机构 | 眉山市人民政府 | 公开日期 | 2023-02-28 |
文 号 | 眉府函〔2023〕16号 | 公文种类 | 批复 | ||
成文日期 | 2023-02-27 | 有效性 | 有效 |
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23年第1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
眉府函〔2023〕16号
东坡区人民政府:
你区《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》(眉东府〔2023〕11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。
一、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。
二、同意秦家镇大佛村13组;思蒙镇黄家社区1组;松江镇丁塘村3组;修文镇罗营村6、7组,大轮村10组;永寿镇报恩村5、6组农村集体农用地1.2672公顷(其中: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.6760公顷、园地0.1834公顷、林地0.1353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2725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,使用东坡区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。
三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。
此复。
眉山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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